首页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委托流程
注意事项
保密协议
业务范围
婚姻问题咨询
三者插足劝退
失踪寻找锁定
诉讼协助咨询
综合信息协助
竞争对手了解
商账追收协助
媒体舆论监督
不公维权咨询
心理疏导咨询
查假打假咨询
特殊协助咨询
人脉关系拓展
危机公关处理
新闻资讯
公司新闻
行业动态
调查服务
案例展示
联系我们
行业动态
竞业限制调查取证要求
2023-02-14 11:20:05
上一篇
|
下一篇
竞业限制调查取证要求
竞业调查竞业限制对象离职后,应当切实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并应当每个季度向公司汇报其工作就业情况;如其未能及时汇报反馈该等信息的,视为竞业限制对象已经在生产与公司同类产品、经营与公司同类业务或与公司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或已经自己生产或经营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业务,其构成违约,公司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人力资源部应当跟踪调查竞业限制对象离职后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其在何单位任职,担任什么职务,该单位是否与公司有同业竞争关系;同时也要核查其近亲属是否自营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等。
18678962188